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宿州制定民生幸福工程**事项

2017-06-15 16:57

——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

  为贯彻落实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报送推行重大民生幸福工程**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确保民生幸福工程——廉租住房保障**事项落到实处。近期,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**了宿州市民生幸福工程**事项——廉租住房保障实施方案。
  实施方案提出了我市廉租住房保障的总体目标:2011年,全市各县区对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现“应保尽保”,实施保障家庭14000户;进一步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,确保当年建成廉租住房2110套,并逐步提高实物配租比例。关于保障的方式和标准,实施方案规定: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住房保障方式,实行实物配租和发放租金补贴相结合。经市政府批准,宿州城区今年要对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3平方米,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足6000元的城市居民做到应保尽保,并根据家庭住房困难程度实行差别化补贴办法,以促进公平施保。
  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出了具体措施要求:一是做好提标扩面。努力扩大受益范围,适当提高保障标准,实行差别化补贴办法。二是下大力气推进项目建设。对所有建设项目制订时序计划,确保续建工程顺利推进。三是加快实物配租步伐。精心做好新一轮配租工作,争取年底全面实现实物配租任务。四是强化工作督查调度。做到每月一检查、一点评、一通报,及时掌握工作动态,加大调度力度。